本科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2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做出社会贡献或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优先推荐。

三、名额分配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5人

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5人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请于4月22日~4月28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详见《附件3: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学生版)》,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如需修改,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注意: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申请表由各学院管理员负责打印,需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2、班级评议:疫情期间可通过ZOOM会议室与线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班主任组织,对申请者开展班级评议。请班长在5月5日17:00前将《附件5: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及投票截图发送至邮tjmathstudents@tongji.edu.cn)。注意:选票票面须按《附件4:班级评议会议选票》设计,班主任可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提交。

3、学院评审:通过班级评议的申请者参与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评审会,候选者须准备PPT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将于5月11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5月12日-14日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4、校级审核: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五、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登记表上学生本人签名可暂免。

3、关于《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2: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4、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5、如有系统问题,可通过邮件进行反馈(sxliyangfan@163.com)。

附件1:《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

附件2: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附件3: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学生版)

附件4:班级评议会议选票

附件5: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

附件6: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sxliyangfan@163.com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