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数学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9浏览量:

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文件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度本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根据《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62号)、《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三、名额分配

本科生:

上海市本科优秀毕业生 6人

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 6人

研究生: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1人

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 1人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20日-3月26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详见《附件4: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docx》,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如需修改,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注意: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申请表由各学院管理员负责打印,需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由班主任组织,对申请者开展班级评议。请班长在3月30日17:00前将班级所有同学的《附件7: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班级评议选票》及班主任签好字的《附件8: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交至致远楼106。

3、学院评审:通过班级评议的申请者参与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评审会,暂定于4月1日举行,候选者须准备PPT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院将于4月2日17:00前完成系统审核,4月6日-8日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4、校级审核: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校级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学生需按规定提交纸质版材料, 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登记表上需学生本人签名。

3、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4、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被推荐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5、如有系统问题,可通过邮件进行反馈(20666515@tongji.edu.cn)。

附件1:附件1:关于修订《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2:附件2:关于修订《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的通知.doc

附件3: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docx

附件4:附件4: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docx

附件5:附件5: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6:附件6: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7:附件7: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班级评议选票.docx

附件8:附件8:数学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docx

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锦源 021-65981985 20666515@tongji.edu.cn

同济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19日